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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 |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|
决定日期 | 2024-10-15 |
内容 |
经我单位批准,你单位于2019年10月24日取得了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的行政许可(许可证号:900064498)。我单位于2024年10月11日对该项行政许可进行了监督检查,在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如下事实:无此车辆档案信息。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规定,我单位撤销你单位的该项行政许可(许可证号:900064498)并予以注销。如对本决定不服,你单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之日内直接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