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信息公开
标题 |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|
决定日期 | 2024-10-15 |
内容 |
经我单位批准,你于2022年01月24日取得了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的行政许可(许可证号:900115383)。我单位于2024年10月11日对该项行政许可进行了监督检查,在检查中发现你存在如下事实:车辆使用性质不为预约出租客运,检验有效期截止日期不正确。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规定,我单位撤销你的该项行政许可(许可证号:900115383)并予以注销。如对本决定不服,你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之日内直接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