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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货运经营许可(延期)<< 返回

基本信息

事项名称 普通货运经营许可(延期)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
办结状态 获得证书(已许可) 是否是子事项
部门简称 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市政府0755-12345;交通局0755-12328。
实施清单编码 1144030069395137733440115127003 基本编码 440115127003

受理标准

受理范围

服务对象/申请人 自然人,企业法人
部门编码 693951377
有无证件

受理条件

(一)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:    1.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》有关规定。  2.车辆其他要求:   (1)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,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;  (2)从事冷藏保鲜、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,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、设备、设施,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;  (3)从事集装箱运输的,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。   (二)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:  1.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;   2.年龄不超过60周岁;  3.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、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,并取得从业资格证。   (三)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、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、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。

办事结果

序号 证件名称 证件编码 延期说明

设立依据

序号 依据类型 条款号 依据名称 条款具体内容

咨询监督

咨询方式

咨询电话:
福田区行政服务窗口 0755-82979975 南山区行政服务窗口 0755-86975045 罗湖区行政服务窗口 0755-22185137 盐田区行政服务窗口 0755-25226373、0755-25229320 宝安区行政服务窗口 0755-27660500 龙岗区行政服务窗口 0755-89981722 深圳市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0755-23332011 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 0755-89305908 光明区行政服务窗口 0755-27403008 大鹏新区行政服务窗口 0755-28333100 深汕特别合作区综合窗口0755-22100494
投诉:
窗口投诉: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楼东厅投诉室
电话投诉:市政府0755-12345;交通局0755-12328。
网上投诉:https://cloud.gd.gov.cn/sxauth/sx/login?app=sz-zmhd&redirect_uri=https://szum.sz.gov.cn:9443/IGI/nbhd/GDnetizenLogin.do/callBack&state=159793
电子邮件投诉:jtzx12328@jtys.sz.gov.cn
信函投诉:null
行政复议:
部门: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(深圳市司法局)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市人民来访接待厅行政复议收案室
电话:0755-88132145(收案室)
网址:http://sf.sz.gov.cn/
行政诉讼: 部门: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福华1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(深圳行政审判中心)
电话:0755-82679770,0755-12368
网址:http://www.shenpan.gov.cn/

基本信息

受理标准

办事结果

设立依据

咨询监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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